项目名称:衢州市清泉物资有限公司不锈钢管件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费率:100%
入围供应商:3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须是经过酸洗钝化处理(提供具有酸洗钝化生产设备发票、设备现场照片、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 5月2
至2025年6月1
,每天
8: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