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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30 安全防护   高铁   标识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已由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9〕1962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铁二十局相关招标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临河至省界段站前及房建工程BYZQ-08标段,起讫里程为DK338+800至DK372+700,线路全长33.917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23.167km(其中区间路基18.167km、站场路基5km);双线特大桥9.268km/3座、大中桥1.482km/8座,悬浇连续梁5联(其中2联[40+64+40]m、2联[32+48+32]m、1联[60+100+60]m)、框架墩8组、制架箱梁363孔;框架桥9955.696顶平米/15座,涵洞1498.99横延米/56座。

2.2 招标内容

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材料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物资需求、包件划分一览表。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20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为:2025年5月38:00时至2025年6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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