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环流熏蒸和氮气气调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747-2560SCCJS478),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环流熏蒸和氮气气调供货及安装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环流熏蒸和氮气气调供货及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和清单。
*2.3项目工期:6历天,工期自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起算。
*2.4采购控制价:632.616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其中:连云港(建仓)项目采购控制价:236.12万元,
常州(建仓)项目采购控制价:218.836万元,
盐城(建仓)项目采购控制价:142.76万元,
苏州(自有资金)项目采购控制价:13万元,
常州(自有资金)项目采购控制价:21.9万元。
*2.5质保期:一个储粮周期,以拟储存品种最长轮换周期计。
*3.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为20
12月至 2025年5月);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具有供货安装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履约能力承诺书”)
3.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25年5月3至2025年6月
17:00(国家授时中心为准,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