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飞机燃油系统高闪点燃油增压油密测试设备,1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飞机燃油系统高闪点燃油增压油密测试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飞机燃油系统高闪点燃油增压油密测试设备 |
1套 |
飞机燃油系统高闪点燃油增压油密测试设备用于飞机燃油系统测试,使用测试溶剂替代燃油,并代替加/放油车实现机上测试溶剂的加注和排放。完成机上燃油系统泄漏检查、燃油泵的工作检查、压力加油试验等试验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格式应满足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及“证书格式”的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具有1套介质为燃油或燃油替代液或液压油的固定式泵站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页、销售产品内容及数量、合同签订

)。
4、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的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5、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的证明材料。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八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

:2025-05-3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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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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