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云正招字2025005-15。
2.项目名称:元谋公路分局机化站2025年环保工作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完成元谋公路分局机化站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及服务、沥青罐连接脱硫塔管道修复、增设防尘设施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申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按无效标处理。)
7.采购需求:完成元谋公路分局机化站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及服务、沥青罐连接脱硫塔管道修复、增设防尘设施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服务期限:一年。
9.服务地点:楚雄州元谋县。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②提供2022年至20
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以后成立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不做财务要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5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20
5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20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3至2025年6月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30时至12:00时、
14:00时至17:30时按下列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