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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采购血透血滤机等设备项目电子化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02 滤机   南昌市   血滤机  
项目名称: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采购血透血滤机等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70000.00 元

最高限价:29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2025B001383194 血滤机 4 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洪购2025B001383195 血透机 16 272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洪购2025B001383196 体重秤 1 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备案凭证);及所供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03日 00:00 至 2025年06月1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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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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