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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东江湾产业园新乐工业区部分道路(马安镇群乐路、新鹏路、新乐路)改造工程项目水稳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2 航务工程   水稳料   中交  

公告截止:2025-06-07 18:00:00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东江湾产业园新乐工业区部分道路(马安镇群乐路、新鹏路、 新乐路)改造工程项目

水稳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江湾产业园新乐工业区部分道路(马安镇群乐路、新鹏路、 新乐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惠城区马安镇,项目主要内容为改建新乐路、群乐路、新鹏路等 3 条道路及其配套交通、排水、电气、绿化等工程,道路全长 4.36 千米 (其中新乐路长 1.72 千米、宽 32 米,为双向四车道,道路 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群乐路长 1.89 千米、宽 33 米,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新鹏 路长 0.75 千米、宽 21 米,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水稳料,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2.2.3交付地点: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2.2.6最高限价:元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若25年的审计报告还没出可提供2022年至20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提供近2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3至2025年内至少有1个水稳料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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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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