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宁丰村便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长河镇宁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电子化竞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长河镇宁丰村]
2.2标段:[1个]
2.3规模及造价:[宁丰村便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主要内容为:门窗、楼地面装饰防水、墙面、吊顶天棚、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工程,造价约263万元。]
2.4计划工期:[24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装修、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筑装修装饰类)。
3.4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6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
获取截止至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