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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水河流域(四会市段)一级支流壮坑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03 水生态治理   生态治理   漫水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漫水河流域(四会市段)一级支流壮坑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3,155.7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漫水河流域(四会市段)一级支流壮坑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3,155.7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施工 漫水河流域(四会市段)一级支流壮坑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53,155.74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并发出开工令120个日历天完成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模板。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模板。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模板。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公告模板。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漫水河流域(四会市段)一级支流壮坑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漫水河流域(四会市段)一级支流壮坑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1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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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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