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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规划综合治理面积931hm2,其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为142.27hm2,生态修复面积788.73hm2(含保土耕作94.26hm2)。主要建设任务为:新修土坎梯田69.88hm2,水窖20座,砂石道路1760m,水泥硬化道路120m,配套120m混凝土排水沟,保土耕作94.26hm2,水保宣传牌1座;营造水保林22.25hm2,水保林改造42.66hm2,经济林7.48hm2,村庄道路绿化1.57km,岸坡绿化1.47km;封禁治理694.47hm2,补植苗木12501株,封禁告示牌1座。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坡改梯32.08hm2,保土耕作94.26hm2。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坡改梯37.80hm2。

施工Ⅲ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砂石道路1760m(配套过路涵管5座),水泥硬化道路120m(配套混凝土护坡115m,混凝土排水沟120m),水保宣传牌1座。

施工Ⅳ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经济林7.48hm2,水窖20座。

施工Ⅴ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保林22.25hm2,水保林改造42.66hm2,村庄道路绿化1.57km,岸坡绿化1.47km,封禁治理694.47hm2(包括疏林补植苗木12501株,封禁告示牌1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施工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Ⅰ标项;

(00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Ⅱ标项;

(00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Ⅲ标项;

(00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Ⅳ标项;

(005)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Ⅴ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Ⅰ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自项目招标工作开始至项目实施完成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6.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陕水建函(2016)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记录使用和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宝水函30号)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要求:①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9.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项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00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Ⅱ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Ⅲ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Ⅳ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5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陇县2025年太春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Ⅴ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财务状况、业绩、主要从业人员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查询截图,以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5年06月2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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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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