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项目静止同步调相机35kV50Mvar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1.2工程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交付计划:拟2025年7月3前全部采购设备交付至项目现场。(厂家承诺最短交期,需根据现场安装要求调整供货周期)
1.5 若招标人此次拟承接的项目无法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套静止同步调相机35kV50Mvar成套设备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以及投标人负责的现场安装、装置试验、装置调试等,配合系统调试和系统试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招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项目同类型号供货业绩,且供货项目已并网验收。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5)(2022-2024)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人代表,或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都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的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 招标文件发售。
4.2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2025年6月
至2025年 6月1
,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
)
4.3发售:2025年 6 月4 日至2025年6 月1
,每天9:00至17:00(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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