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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三道乡曹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04 高标准农田   伊通满族自治县  
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三道乡曹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3、预算金额:一标段544294.64元、二标段521624.69元、三标段867015.67元;

4、最高限价:一标段544294.64元、二标段521624.69元、三标段867015.67元;

5、采购需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各标段兼投兼中(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6、项目地点: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2025年06月0至2025年06月1,每天08:3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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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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