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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医院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6-04 电梯维保   电梯   维保项目  
项目名称:德惠市人民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10万元

采购需求:新楼13台医用电梯,连廊1台载货电梯;老楼医用电梯8台;发热门诊4台,总计26台电梯。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维保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形式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及维保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24小时驻场服务。供应商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授权经营的代理商/经销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2 供应商须拟委派1名维保负责人,需2人及以上持职业操作证书上岗,按相关电梯维保法规进行维保和救援;所有维保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职业操作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3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年(2022年1月起至今)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维保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1.:2025年06月0至2025年06月0,每天8:00时至23:5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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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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