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虹桥路(新桥大道-新淮大道)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虹桥路(新桥大道-新淮大道)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4〕48号)
1.4 招标人: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1.5 项目业主: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虹桥路(新桥大道-新淮大道)工程项目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BZ0127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虹桥路(新桥大道-新淮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6公里,红线宽度40米,拟建隧道一座。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涉及道路、桥梁、隧道、交通、绿化、给排水、照明、电力、供水、燃气、中水、供热、弱电等专业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内容。总投资估算约75968万元,总建安费预算约58000万元,总设计费预算807.95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75968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约90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为设计总承包,具体设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排(雨污)水(含为满足道路排水需要建设的泵站、排水出水口)、水系改造、给水、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监控、照明、绿化、管线综合(含过路预留管)、道路和管线BIM、控制性管线迁改或保护、市政10KV供电排管、路灯照明等用电报装、道路效果图等。工作内容还包括涉航空(如有)、涉高速(如有)、涉轨道交通(如有)、涉铁路(如有)、涉油库(如有)、涉电力及燃气供水等(如有)方案及安全评估工作,当涉及老旧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改造和利用时,包括相应的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以及道路红线外道路绿线及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景观提升,以及设计所需的调查、测绘、勘察、物探、检测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807.95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或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须由投标人牵头方提供。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2)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须满足3.1.1中(1)设计资质要求及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须满足3.1.1中(2)勘察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25年06月0
至投标截止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5年06月2
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