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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货物运输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4 货物运输   运输   制药  
1.3采购人: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货物运输采购项目,诚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物流企业参与投标。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01

2025年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货物运输采购项目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原则上不小于一年。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

备注

01: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货物,进行相关的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可开具增值税发票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药品运输物流公司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相关法规对药品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2)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供应商的成立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有两年以上配送药品的物流营运经验,如无此经验,不得参与此次投标。2、响应人须提供以自身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显示合同首页、尾页、签订合同日期页合同总金额等关键信息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如签订单价合同不涉及具体量和总价的,须同时提供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等能证明采购金额的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2025年06月0 16时00分到2025年06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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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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