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元(A包150000.00元;B包180000.00元)
最高限价:330000.00元(A包150000.00元;B包180000.00元)
采购内容:A包:空压机、过滤器、储气罐等;B包:连体式牙科治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内容。
整机质保期:2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类产品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5年6月
至2025年6月1
,每天
09:00至12:0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