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394.0(万元)
最高限价:2394.0(万元)
采购需求:对全县16座污水处理厂(站)实施托管运营,在托管运营期内,全县16座污水处理厂(站)人员工资,绿化养护费,检修维护费,滤池滤料更换费,采暖费,电费,自来水费,药剂费(含常规药剂和特殊药剂),污泥驯化处置费,1座提升泵站、4套提升设备运行费,单项设备设施低于2000元更换维修费,税金及其它管理费等均由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承担。(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以合同约定之日算起,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06-06至2025-06-12,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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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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