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年场站可燃气体泄漏红外监测报警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永宁1集气站是天然气生产和计量外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负责致密气、煤层气的集输、脱水、计量与外输等工作。随着深层煤岩气井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加,以及集气站设备老化和磨损的问题,地面设施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任务日益艰巨,给现场巡检人员和管理人员带来较大压力。计划在永宁1集气站内安装固定式制冷型红外甲烷泄漏监测报警装置和激光红外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各一套,按照集气站平面布置两套装置,对角分布固定安装在集气站内,对重点装置区域做全天候不间断扫描监测,实现对气体泄漏成像可视化报警,实现定点、定性、定量的泄漏告警,从而提高事故前期的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场站运行与日常巡检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率。
2.2招标范围
由乙方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提供在线监测报警装置,组织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到现场安装固定式制冷型红外甲烷泄漏监测报警装置和激光红外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各一套,安装检测系统一套,确保在线监测的连续性、数据的准确性、报警的及时性。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2.4服务地点
山西临汾市区域。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00.2958万元(不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
具有2022年1月至投标截至日期一项石油化工领域气体泄漏检测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注册后查看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或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1月
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参与人员至少8人,其中具备仪器或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人数至少5人,并且具有3年及以上红外设备安装、气体泄漏监测设备安装方面的丰富经验。剩余人员需具有2年及以上红外设备安装、气体泄漏监测设备安装方面的丰富经验。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证明和工作经验证明,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前12
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自2025年3月
至2025年5月3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2投标人需承诺项目参与人员能满足项目岗位要求,对不满足项目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及时予以替换。
3.7车辆要求
3.7.1配备越野车1辆(配备符合驾驶该型号车辆驾驶员,提供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
3.7.2配备特种作业车吊车1辆(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2名。其中,起重机指挥1名,具备有效的Q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起重机司机1名,具备有效的Q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车辆铭牌;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车辆铭牌、租赁合同。
3.8投标人所提供检测设备(甲烷遥测仪、防爆配电箱、防爆挠性连接管)需具备产品合格证和第三方检定合格证书(属于计量器具的要形式批准证书或检定合格证书、属于防爆电气设备、元件的防爆合格证书),所提供材料具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6月1
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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