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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预审公告
日期:2025-06-05 乌鲁木齐市   光伏新能源   新能源基地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新疆东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编号:6501092506注册后查看

3、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4、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项目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包括 1号线(K10+000-K25+139)+3号线+6号线+水厂,道路长度19.165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厂站工程:新建净水厂1座;中途加压泵站1座;取水头部柴油发电机房2座,其中净水厂处理量为3000方/日,水源为地表水,出水水质满足光伏板清洗水质要求,并配套照明、电力、道路、视频监控电力、自动控制及仪表检测系统,工艺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管道工程:新建给水管道共计18529m,其中DN400给水管道10770m;DN300给水管道4806m;DN250给水管道2953m,并配套管道附属设施,管道沿线配备车辆取水口、管道在线压力和流量监测点;并配套电力、自动控制及仪表检测系统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土建施工、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及配合完成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环保、安全、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实现初步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65010925060300623002001

(2)、标段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4)、标段合同估算价:16533.1409万元

(5)、保证金:500000.0元

(6)、标段(包)内容:包括 1号线(K10+000-K25+139)+3号线+6号线+水厂,道路长度19.165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厂站工程:新建净水厂1座;中途加压泵站1座;取水头部柴油发电机房2座,其中净水厂处理量为3000方/日,水源为地表水,出水水质满足光伏板清洗水质要求,并配套照明、电力、道路、视频监控电力、自动控制及仪表检测系统,工艺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管道工程:新建给水管道共计18529m,其中DN400给水管道10770m;DN300给水管道4806m;DN250给水管道2953m,并配套管道附属设施,管道沿线配备车辆取水口、管道在线压力和流量监测点;并配套电力、自动控制及仪表检测系统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土建施工、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及配合完成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环保、安全、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实现初步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

(7)、标段工程规模:19165米

(8)、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要求2:[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资质及以上;
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要求4:[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工程总承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等一项或多项注册执业资格,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5.施工负责人要求: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申请人所报施工负责人必须注册后查看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该施工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
7.申请人业绩要求: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1)、(2)
(1)施工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2)设计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或设计合同签订为准)承担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1项。(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或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资料等业绩证明材料,资料须能反映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
9.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
11.其他说明:详见预审文件。
本次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3)[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丙级

    第2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乙级

    第3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第4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高级职称证

    第2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

注册后查看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2025年06月0起至2025年06月1 10:3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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