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LNG瓶组站防爆电气设备检验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LNG瓶组站防爆电气设备检验LNG瓶组站清单》。
3、服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4、工期安排:
4.1合同签订完成后,响应人10天内进场检测,响应人进场后15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检测工作。
4.2响应人检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现场问题报告及整改建议。
4.3受检方整改完毕,响应人确认无误后,响应人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2.1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2.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三、项目要求: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LNG瓶组站防爆电气设备检验:
1、按《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T 3836.15-2017、《爆炸性环境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GB/T 3836.16-2017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2、依据甲方提供的LNG瓶组站设备对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选型和安装检查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对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LNG瓶组站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验,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调试费,且报价包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请按照附件2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项目单位可参考附件1:《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LNG瓶组站防爆电气设备检验LNG瓶组站清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同时开启各响应人的报价后开启估算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经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询价文件的用户需求及合同条款要求且产品参数符合要求,不含税价报价最低且不超过估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不含税价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估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不含税价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不含税价报价最低的高于估算价,则按不含税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估算价的响应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6、若全部响应人的评审价均高于估算价且不接受估算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7、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9、成交人应在规定的、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为2025年6月1
10时前,逾期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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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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