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7872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3.7872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兴海县税务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系统、室外土建系统、采暖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室外安装、安装拆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历天;质保期:1年;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及验收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未承担在建项目承诺。外地进青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方面的相关资料复印(或扫描)件。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1
至 2025年06月1
,每天
9:0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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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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