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南湖公园标识标牌改造项目(二次)
2.2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
2.3 概况及采购范围:
公园总导览、出入口导视牌、导览图、游客中心、公园分区标识牌、停车场、向指示牌、引路牌+卫生间标识多项指向牌、功能区过渡牌(前方200米进入湿地生态区)、景点说明牌、设施说明牌、安全警示牌、花草牌、室内制度牌、卫生间标识牌、科室牌、观光车介绍说明牌、防火提示牌、游客止步牌、小心台阶等的设计、制作、安装。
2.4交货期:3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获取:2025年6月
至2025年6月13日,
9:00-12:00,
2:00-5:00(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