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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9 资产清查   清查  
项目名称:江津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江津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2,300,000.00元 1 土地资源资产清查、矿产资源资产清查、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天然洞穴资源清查
最高限价总计:2,3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在2026月前完成江津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60%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

1.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若为大型或非企业性单位的,需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需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可由主体出具或中小企业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由出具方盖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6月 至 2025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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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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