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城城市之光·繁华里项目经理部电线电缆采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城城市之光·繁华里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电线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新乡市国城城市之光·繁华里项目是新乡国恒置业有限公司拟建国城城市之光?繁华里项目,位于科隆大道与规划二路东南角市政景观工程。拟建项目包括4栋24-27层楼(楼号为10#、11#、12#、13#)、6栋18层楼(楼号为1#、3#、5#、6#、7#、8#)、1栋17层楼(楼号为9#)、1栋16层楼(楼号为2#)、4栋1-4层楼(楼号为G2#~G5#)、幼儿园(楼号为G1#)、开闭所、热交换站及地下车库(全场地均有地下车库)。1#~13#楼地上16-27层,地下1层,均为剪力墙结构,采用复合地基筏板基础; G2#、G4#、G5#楼地上1-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地下一层为车库;G3#为两层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条形基础;G1#幼儿园地上4层,地下1层为车库;开闭所及热交换站地上1层,地下为车库;地下车库地下1层,框架结构,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项目总占地面积 48149.3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招标产品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和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代理商/经销商需上传生产商的授权代理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各投标人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00万米,须在项目所在地有供货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纳税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应提供投标物资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履约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履约信用要求: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p:/menshu.court.gor.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m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査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投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一包一投,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
9、每一种材料必须对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作为附件;中标后对材料进行检测,若有不合格,该供应商直接取消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2025年06月0
至2025年0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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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2025年06月0
至2025年0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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