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购情况:
1)采购内容名称:夏云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3#厂房(劳务)
2)数量:1项
3)服务期:根据工程进度,按采购人服务通知规定的内到达指定地点
4)简要技术要求:夏云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3#厂房(劳务)。(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5)采购预算(含税总价):¥5934034.89元(大写:伍佰玖拾叁万肆仟零叁拾肆元捌角玖分)
6)最高限额(含税总价):¥5934034.89元(大写:伍佰玖拾叁万肆仟零叁拾肆元捌角玖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
10月以后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获取:请于 2025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5年 06 月 16 日,每日
9:00 至 17:00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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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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