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大礼堂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1351487.9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溪山医院大礼堂修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51487.9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的的名称、数量:南溪山医院大礼堂修缮工程1项;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工程概况:根据《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院区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大礼堂列为桂林市不可移动文物。南溪山医院大礼堂占地面积1668平方米,主体建筑南北跨度宽约30米,东西长50米,高15米,内部为大跨度、无立柱结构,屋顶为木制梁结构。因医院大礼堂已使用超过50年以上,目前屋顶出现不同程度漏水,房屋顶部部分木质结构梁白蚁啃噬严重,形成安全隐患,墙体局部出现裂纹,需对大礼堂整体进行修缮,能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南溪山医院大礼堂修缮工程,位于桂林市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墙面改造,木走廊修缮,屋面修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1351487.93
合同履约期限:75天(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3.1资质及其他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履约能力。
3.2项目经理(即责任工程师)要求(1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①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即责任工程师)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②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责任工程师作为责任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0
至2025年06月1
,每天
00:00至11:59,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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