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盂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阳泉市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阳发改规划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盂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盂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盂县实施人工造林2万亩,其中东梁乡作业面积4066亩,西烟镇作业面积3869亩,仙人乡作业面积12065亩,栽植油松、侧柏等各类苗木约264万株,全部为2025年实施。
2.2建设地点:阳泉市盂县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001第一标段:山西省阳泉市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
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施工期12

历天,养护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林业或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4其他人员:
(1)安全员: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质检员(质量员):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
施工员: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
材料员: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
资料员: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
财务负责人:应具有1名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
注: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林业或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无在建承诺;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林业或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及项目聘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须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或注册证。需提供合法的劳务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有二维码的社会参保缴费人员证明,如提供的证明存在虚假,按废标处理。
3.5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

16时30分至2025年06月1

16时30分(北京

),请在文件下载

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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