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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甲醇药剂(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0 药剂   工业污水处理   工业污水  

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甲醇药剂(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注册后查看受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甲醇药剂(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CDJC-2025-192-1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甲醇药剂(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单价

2700元/吨

供货量

550-600吨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安全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

2025年06月1

获取磋商文件

2025年06月1至06月1,每天9:00-12:00,2:30-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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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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