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第一批村镇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子县第一批村镇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4508 001),招标人为长子县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础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子县第一批村镇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长子县大李村、东郭村、西马村、横水村等38个村;
2.3建设内容:规划在长子县新建38个公共充电站,每个充电站配置1套配电柜(预留电表位置,电表由电业局提供),1台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套监控系统,1套标识标牌系统,包含车档、车位划线等其他辅助设施,以及配电柜至充电桩端的电缆、配管、沟槽开挖、回填、场地平整等工程;
2.4招标范围:安装部分三级配电、监控弱电箱安装、设备安装、消防安装;建设部分地面拆除、沥青地面铺装、路沿石铺装、车位划线、设备基础、钢结构车位档杆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业务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
3.2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须含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或20

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图;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

:2025年6月

19时00分至2025年6月1

19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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