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LNT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朝阳大枣极速鲜重点项目采购大枣箱,预估总量350000个。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
四、招标内容:采购内容:大枣箱
使用范围:朝阳市分公司
预估数量:350000个
费用估算62.317万元,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承担,并按订单量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类型 |
规格(mm) |
预算单价 |
数量 |
预算 |
|
1 |
大枣箱(扁) |
320*245*130 |
2.17 |
30000 |
6.51 |
2 |
大枣箱(大) |
300*200*170 |
1.82 |
216000 |
39.312 |
3 |
大枣箱(小扁) |
280*180*120 |
1.35 |
64000 |
8.64 |
4 |
上园金丝枣箱 |
275*320*165(内径尺寸) |
3.03 |
5000 |
1.515 |
5 |
320*245*130 |
1.9 |
30000 |
5.7 |
|
6 |
280*180*110 |
1.28 |
5000 |
0.64 |
|
合计 |
62.317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最高限价:本项目将预算单价设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包装箱销售业绩。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0.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履约考核等内容。
11.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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