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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5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5-06-10 消防器材   中国电信   国电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5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预估含税金额151984.75元。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消防器材设备,采购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其余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规格

单位

数量

1

二氧化碳灭火器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201

2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375

3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43

4

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器

8

5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防毒面具)

200

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交货期:★自订单下单之日起2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雅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地点:四川省雅安市。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折扣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主体资格: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产品资格要求:所有产品(除悬挂七氟丙烷灭火器外)均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须具有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

(2)原厂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响应。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3.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3.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3.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3.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3.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3.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3.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3.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3.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3.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3.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在惩戒期间内的;

2.3.18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6月1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6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即响应截止):2025年6月1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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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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