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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第二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0 改扩建   藁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藁城区第二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 藁行审批复〔2024〕01-1500007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藁城区第二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施工。(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骨灰堂(设置骨灰盒安葬台位10000个)、 祭扫区、告别厅及配套餐厅、停车场及院内硬化、景观绿化。 本次项目总建筑面积2493平方米。其中骨灰堂建筑面积为 1051.68平方米,接建告别厅建筑面积672.80平方米,丧主配套餐厅建筑面积为686.88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81.64平 方米,祭扫区(祭祀炉构筑物及设备等占地面积)。(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南龙宫村东藁城区第二殡仪馆馆内。(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标段划分:1个标段。(6)工期: 48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本项目最高限价:1137.015452 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入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1 资质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入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2 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金额的 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金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1 00:00:00 至 2025-07-02 09:00:00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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