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徽怀宁象山石墨矿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高比选限价:5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根据提供资料,提出矿山主体建设可行、合理方案,完成矿山主要生产系统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对项目财务可持续性、盈利能力及潜在风险进行分析,提供矿权竞拍指导价建议,供采购单位决策。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矿山建设条件、周边环境、资源量分析;项目建设优劣分析;产品市场前景和预测分析;建设规模;产品方案;矿山开拓方案;工业场地选址及建设方案;选矿工艺;尾矿处置方案;开采顺序论证;提升、运输方案;充填工艺、通风系统、矿山排水系统、矿区供配电系统及其他相应配套公辅设施建设方案;不同赋存条件矿体的采矿方法设计;矿山总平面布置图;建设用地征收及补偿方案;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项目技术经济分析(成本、收益、回收期等);项目风险评估及规避等;并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提出矿权竞拍指导价建议。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历天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其他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2025年06月1
至2025年06月1
,每天
8:0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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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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