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高铁新城一期(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站前广场、站前路、经四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台发改【2021】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投资项目代码:2110-410927-04-01-572434
1.2招标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目业主: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高铁新城一期(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站前广场、站前路、经四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工程
2.2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标段编号:注册后查看
2.5建设地点:台前县境内
2.6建设规模:站前路长2277.95米,道路宽度39米;经四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长697.98米,道路宽度30米;广场北路(经四路—广场东路)长240.09米,道路宽度20米;广场南路(经四路—广场东路)长170.14米,道路宽度20米;站前广场,东西宽146.67米,南北宽240米,总面积35200.8平方米;
2.7计划投资:约13000万元
2.8计划工期:18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10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1.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1.6、业绩要求:/
3.1.7、信誉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1.8、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在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为同本单位缴纳。
3.1.9、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1.10、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