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东至泽耀路,西至赵重公路,全长约241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6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照明工程、信号灯及相关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总投资: | 1725.95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626.58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033267.61元人民币(603.326761万元) |
施工工期: | 12 |
其他说明: | /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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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3. 其他:/(如需) | ||||||||
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是 | ||||||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 是 | ||||||||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 |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且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注册后查看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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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