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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炉部分疏水管道新增电动隔离阀及电动头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11 水管道   水管   管道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2号炉部分疏水管道新增电动隔离阀及电动头采购已经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2号炉部分疏水管道新增电动隔离阀及电动头采购

招标编号:0724-2520N1473474

项目概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二)招标范围

1、水冷壁下联箱后墙疏水电动阀(带电动头)2台

2、三过联箱疏水电动阀(带电动头)2台

3、汽包排污电动阀(带电动头)2台

4、水冷壁下联箱前墙疏水电动阀(带电动头)2台

5、尾部环形联箱疏水电动阀(带电动头)2台

6、一过联箱疏水电动阀(带电动头)2台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如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书。生产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生产商/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阀门生产厂家压力管道阀门(A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相应阀门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4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至少具有2个同类物资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所投标产品的品牌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

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型号等并附相应结算发票或用户证明。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为准]。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为准]:

(a)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b)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c)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d)在系统内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e)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f)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高管)为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或与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存在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后查看

4.2招标公告发布: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1

4.3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6月100:00至2025年6月116: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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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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