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广西梧州新港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建设用物资扣配件,需求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报价表及供货要求。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质量和供货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供货要求”。
4.交货:根据项目需求,分批次交货,以采购方的交货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广西地区。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贴息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7.响应保证金:
7.1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
二、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应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供铁路专用物资(第二批)供应商库(包件3)的中标人。
3.报价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物资须具有 2020年12月至今由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拟用于本项目运营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未处于亏损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冻结。
3.3供货业绩要求:须具有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重载扣件累计数量不少于15万套(以签订的合同数量为准)铁路项目供货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承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2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报价。
5其它要求:
5.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持有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5.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指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指对产品的业绩要求(代理商或制造商提供的业绩均可),代理商与制造商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5.3扣件系统按套集成供货,通过组装性能检验的除弹条外的零部件允许外购。供应商采用外购方式供应允许外购的部分物资(含零部件)时,须提供外购协议及外供方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但该部分物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供应商承担。
三、结算及支付方式
1.先货后款,一票制结算。每期对账结算后,采购人收到项目业主付给采购人当期对应的货款,且收到成交人已交货且未结算合同材料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并审核无误后,在验工计价后的9内向成交人支付供应当期结算金额的95%进度款,剩余的5%在最后一次结算付款时统一支付,支付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保证金。
2.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若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相关开票(证)、贴现、手续费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2025年7月
10时30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