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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1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项目名称: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

预算编号: 0425-W0000379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标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壹批。具体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洁净工作台适用)。
3.4 提供投标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洁净工作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1至2025年06月1,每天00:00:00-12:00:00,12:00:00-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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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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