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中新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选择项目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服务地点:中新花园业主委员会指定地点。
选取数量:2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至20
之间的,提供2023至20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
12月3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2025年06月1
至2025年06月1
,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