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带病运行”抽查评估项目01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50000.00 元
最高限价:5356018.77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注册后查看 | 江西省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抽查评估 | 1 | 项 | 56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抽查评估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2022年6月前的证书,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 Z7001-2004》应同时具备DD1(长输管道)、DD2(公用管道)、)核准资质;2022年6月
后的证书,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TSG Z7001-2021》(2022年6月
起施行)应同时具备DD1(长输管道)、DD2(公用管道);3.已参与抽查范围内设区市(含赣江新区)本级的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
,每天
0:00至12:00,
13:00至23: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