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漯河市烟草公司城区烟叶分公司2025-2027年度仓库力资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DZB-2025-052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城区烟叶分公司2025-2027年度仓库力资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服务期为3年,烟叶收购量预计8万担,本次采购项目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城区烟叶分公司烟叶接收时装卸、保管、仓储、挑拣整理、劳务等一系列作业程序。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服务地点:漯河市烟草公司城区烟叶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20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20
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
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6月1
至2025年06月1
,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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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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