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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定点单位(重)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1 防城港市   污水处理   污泥处置  
一、项目名称:2025年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定点单位

二、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号

招标名称

项目地点

工期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1

2025年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定点单位

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和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对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和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含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等),污泥含水率为60%~80%,产生污泥预估总量为5000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要求

(一)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注册认证的法人公司。

(二)参加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生态环境局或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工业固废或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或其他有关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四)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能够及时、合法、连续稳定地运行处置污泥的保证书(保证书模板在招标公告的附件处下载)。

(五)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投标人相关主体的诚信情况查询结果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下载法院执行情况查询结果。查询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前1至投标截止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以来(2022年4月至今)承接过同类或类似工业固废或一般固废处置服务业绩1个及以上(须提供相关有关键信息的材料证明,如合同扫描件等)。若提供的材料不足证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业绩,则不算合格业绩。

(七)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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