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202热电副产品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25-ZB1077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202热电副产品销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25-ZB10775),招标人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202热电副产品销售项目
2.2项目类型:材料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站生产运行产生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副产品需要市场化销售。粉煤灰暂估数量为117000吨,脱硫石膏暂估数量55000吨,炉底渣14000吨,实际数量以最终提货数量为准。
2.4项目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站生产运行产生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副产品对外销售。具体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月3
2.7其他:/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具备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销售或处置能力。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自有或合作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自有或合作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是合作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的,还应提供与合作方的双方合作协议文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热电副产品(粉煤灰或脱硫石膏或炉底渣)的购买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应急处置的方案,应急方案中需包含销售渠道、运输能力、临时堆场、环保保证措施以及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淡季具体处置方案(提供应急处置方案) 4.投标人必须承诺免费清运事故堆场的副产品。(提供承诺书) |
获取:2025-06-11 23:00:00至2025-06-17 23:59:00(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