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9894063.62元
最高限价:99894063.62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主要包含信息设施系统(含信息接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无线对讲及电子巡更系统、数字时钟系统、多媒体电子会议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医疗物联网及应用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含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卡应用系统、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护理呼应信号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含设备监控、能耗监管、智能照明)、综合运维管理平台、医疗专项区域的ICU探视系统、手术室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化数据中心、IT终端与网络专线等配套设备及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自2020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具有公共建筑智能化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合同签订
为准;若合同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
、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2.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库等)。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
,每天
9:00至12:00,
12: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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