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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出口贸易服务代理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2 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   运输  

公告截止:2025-06-20 15:00:00

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

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出口贸易服务代理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外项目2025至202度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出口贸易代理服务框架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随着本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国际物流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提高国际物流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的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运作流程,现对集装箱运输、散货船运输、出口贸易代理服务进行框架采购。

2.2 招标内容

2.2.1服务范围

包件1/包件2:EXW/FOB/CIF/DAP/DDP等各类贸易术语项下的工程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工程材料、生活物资、办公用品等国际运输,包括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国际货物运输(包括海运、空运、陆运、多式联运等);

2)报关、报检、清关服务;

3)仓储及配送服务;

4)物流信息跟踪及反馈服务。

包件3:中国国内材料、设备出口代理,包括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办理出口报关、退税;

2)参与供应商谈判及供应商资质考查;

3)提供出口申报退税方案及退税资料,办理退税相关事宜;

4)提供报检报关资料,获取国内增值税专用发票;

5)按要求对账及收付款工作;

6)出关及目的国进出口所需相关资料及退(免)税风险管理申报系统。

2.2.2 主要收货地址

包括但不限于西非、北非、东非、中东、中亚、南亚、东南亚、中美及南美等区域,该区域的主要国别包括但不限于摩洛哥、埃及、几内亚、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安哥拉、肯尼亚、沙特、塞尔维亚、约旦、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别。

2.2.3服务期限

本次入围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2.4需求数量

暂定年度发运散货为10000计费吨;集装箱1000TEU。以上暂估发货量仅作为参考,不代表全部发运量,每批次发运量以本公司组织的询价清单累积量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发运数量为准。

2.2.5入围单位数量

本次招标分为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三个包件,供应商分别对三个包件报价,每个包件选择1~5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

2.3包件介绍

2.3.1包件1:散货运输服务工作内容

投标人负责起运港装船、报关(不限报关口岸,按实际发生结算)、货物绑扎加固(含人工及垫料,由船东出具配载加固方案图),目的港码头卸船。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中所有货物的服务进行报价,包括国内指定港口/仓库车面接货和卸货、短倒及短倒监装、(国内陆运、港口THC等费用)、出口报关、仓储堆存、理货、绑扎、装卸船、海运、目的港卸货、提货资料配合、装卸船监理、安保、第三方检验或特殊单证的协调与办理(如需)、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等为完成本招标服务范围内列明的或虽未列明,但根据一般操作惯例或项目特点理应提供的服务,以上费用均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3.2包件2:集装箱运输服务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在国内的车板接货、理货、装箱、箱内加固、出口报关、货物装船、远洋运输、编制单证资料(含报关单证/清关单证)、卸船、提货配合和代理货运险投保等事宜及投标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及利润所得等所有费用,以上费用均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3.3包件3:出口贸易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中国国内材料出口代理,负责办理出口报关、退税等一切手续;协助客户考查供应商财务资质及信用度,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协助我司落实各项货物的监管条件和品牌备案情况,提供出口申报退税方案;负责提供报检报关资料,与供应商沟通开具并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期递交退税资料,全力协助我司处理退税发函及供应商回函事宜;全程跟进并协助相关代理采购合同诉讼事件;按我司要求安排收付款,并整理各项对账表单,定期对账;协助办理目的国货物进口清关所需文件等。协助我司办理平台公司(如中路、中交)作为境内发货人的报关资料(含清关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说明、退税申报材料等资料制作,并按需出口退(免)税风险管理申报系统。

2.3.4服务要求

服务承诺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高效- 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能迅速在规定内提供最合适的报关及退税方案;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全面把控报关退税进程,确保报关退税安全有序地进行;定期对账让我司财务及时了解退税环节状态,出口配件类产品需匹配出口要求及供方开票要求。

2.3.5采购内容散货船和集装箱目的港暂定20个,以后如有新增目的港参考近似条件和双方洽谈补充原则。详见《报价清单》

2.3.6保险费:请在报价单上标明货物一切险保险公司、投保收费费率、保险免赔额等。

2.3.7包件1包件2服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货币单位为美元折合人名币报价(汇率统一按1:7.1845),用于年度代理框架协议签订,实际每批货物出运前,实行实时报价,实际报价允许偏差,但不得高于市场价。除海运费用外,实施固定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内不做调整。

2.3.8因本次采购为2025至202度海运代理采购,本次报价方所报船期信息不要求准确,入围后实际采购要求单批报价船期必须准确(包括但不限于船东配载限制、临时抛货、换船等因素)导致货物不能按照投标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发运起运而产生的招标方工期损失、码头堆存费、货物损失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且招标方可无条件单方面废标。

实际采购询价、必须提供具体运输船舶或船公司的名称及规范、技术指标等、提供设备配载图绑扎加固方案,并说明当前的船舶动态,并按要求说明具体的船舶航行计划,包括抵达装货港、离开装货港、海上航行、抵达卸货港等。仍须说明滞期、速遣的界定和费用标准。

上述服务内容中包件1按计费吨报价,实际结算按实际出运时的实际物资规格和数量为准,包件2按柜计量。包件3按采购金额结算服务费。《报价表》所有行均必须填写,如为空,招标人把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最高报价计入,计算投标人总报价。本次评标总价按单价(人民币)或价格(人民币)进行评标,具体以《报价表》规定为准。

凡因报价单位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做废标处理。

2.4付款条件

2.4.1运费用支付币种为美元或人民币,如人民币支付按发船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开船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汇率结算。投标方应开具招标方认可的有效形式发票或增值税电子发票。

2.4.2投标方的报价表所列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另如有其它费用发生经双方确认后,由投标方先行垫付,如因未付相关费用导致产生滞船费等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4.3包件1和包件2出口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在货物已经发运后,且甲方收到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按照协议费用表中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待货物在约定港口清关并卸货后,30天内(如另有需求,一单一议,单独考虑账期费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有效发票和为顺利付款需乙方补充的资料以美金或人民币付款方式付清给乙方。包件3 ,按自然月结算,月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收到发票后120个工作日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地址,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有丰富的跨国工程物资物流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出口贸易代理相关内容。ISO管理体系齐全,提供三证。

3.3投标人具有成套大型设备物资出口报关、编制出口单证和国际运输的经验,与中交一公局、中国路桥合作的同类运输服务业绩的单位优先,与摩洛哥国别出口经验的单位优先。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意外风险的财务能力。

3.5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得存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3.6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投标人被列入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包件1和包件2特定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运输车辆及堆场、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3.7.2持有合格的有船资质文件或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运价备案回执。

3.7.3在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需上传备案查询截图)。

3.7.4在以往承担的运输项目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7.5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国际物流服务经验,提供近三年国际物流服务合同或业绩证明。

3.8包件3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备案回执、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在海关通关资质、国税系统纳税等级、外管局体系资质均在A类以上企业,并具备跨境人民币结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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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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