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香炉礁物流运输中心有限公司
船用设备及配件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香炉礁物流运输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大连香炉礁物流运输中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大连香炉礁物流运输中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用设备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长海试验基地水工、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长海试验基地水工、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共分两部分,水工工程包括:新建直立堤码头(兼顾防波堤,1号泊位),总长180m;新建顺岸码头(2、4、5号泊位),总长463.2m(其中2号码头长287.3m、4号码头长90.7m、5号码头长85.2m);新建护岸205.1m;新建引桥71.8m;港池水域疏浚以及码头范围内相应的供电、供气、给排水等配套管线等。
配套工程包含:新建试验联调厂房(101#),共计850.73㎡。科研辅助楼(301#),总建筑面积为6024.02㎡;新建锅炉房及消防水泵房(201#),共计628.6㎡;新建变配电所2座(204#、205#),共计153.92㎡;新建污水收集池(207#)(共计134.56㎡)、新建含油废水收集池(共计59.36㎡)、围墙、大门以及配套室外网管工程;厂外给排水工程。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四块石A园59号大连船厂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船用设备及配件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船用设备及配件 |
/ |
批 |
1 |
清单见附表 |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50%,第二次支付到累计结算金额的70%,第三次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0%,第四次支付至累计结算货款金额的97%,3%作为质保金,待物资使用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9
内无息支付。
2.4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E信通、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用设备及配件 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