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编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智慧医院项目
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采购一套智慧停车设备,其中包含软件和硬件,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3、供货安装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硬件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
4、采购期内项目预算(若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预算金额55.71万元。
5、中标人数量:1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需提供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作为证明材料,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投标人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后,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独立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二)至报名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审慎选取、暂停合作期内的,或近三年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削减供应份额”等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次。(以投标截止日采购人在龙集采查询的信息为准)。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以来完成过类似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案例,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
,每天
9:00至11:30,
14: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