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地铁四号线工程 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地铁四号线
工程地点: 徐州市
工程内容: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 土建 04 标项目 , 包含 1站两区间及一座区间风井,分别为七里沟站、汽车南站~七里沟站区间、七里沟站~南三环站区间、七里沟站~南三环站区间中间风井 。
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采购物资名称: 商品混凝土 材料(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或经销商证明;
(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的财务报表,报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同类型产品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须提供2022、2023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一个生产商(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进行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得更换其他品牌产品,也不得更换投标承诺的产地进行供应,招标方保留对投标人资料真伪性鉴定的权利。本次招标共两个包件,两个包件的混凝土为不同性能参数,同一个供应商参与投标需同时报名两个包件。
( 9)投标供应商需在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土建类甲控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
( 10)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等级为黑色)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11)代理商应具备合法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 招标 公告发布 。
4 、采购文件获取
4.1 购买 招标 文件需在 20 2 5 年 6 月 16 日至 20 2 5 年 6 月 2 期间报名
5 、购买采购文件截止: 20 2 5 年 6 月 2
1 8 : 00 时。
6 、投标文件递交: 20 2 5 年 6 月 23日 9:00-10:00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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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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