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6 道路维修改造   道路维修   维修改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3〕61号、东发改投资〔2025〕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城区范围内

2.3建设内容:民益街东段(黄松路-规划一路)道路、规划二路道路;其中:

民益街东段(黄松路-规划一路)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 369.449米,起点位于黄松路路口,终点位于拟建规划一路路口。新建道路工程 9835.31平方米,道路恢复49.62平方米,人行道工程 2521.39 平方米,雨水工程 867.91m,污水工程 335m,绿化工程2701.68平方米’,路灯30盏。

规划二路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 261.77米,起点位于繁荣街路口,终点位于江南湖B区南侧。道路工程2070.38平方米,人行道工程 987.1平方米,雨水工程319m,绿化工程1935.02平方米,路灯12 盏。

2.4计划工期:16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0098563.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3.2.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除项目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号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但相关人员任职不得超过两个)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只需提供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3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2022年--2024 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为2025年06月1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 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