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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麻线乡自兴村、石庙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6 美丽乡村   麻线   千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集安市麻线乡自兴村、石庙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该项目改建水泥路7条,铺装面积1334.5平方米;改建沥青路13条,铺装面积6802.5平方米;拆除原有水毁道路并新建沥青路1条,铺装面积496平方米;建设护坡580米;挡墙4393米等相关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最高投标限价:1176.1368万元。

2.4 建设地点:集安市麻线乡自兴村、石庙村。

2.5 计划工期:2025年7月2至2025年12月3;实际开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项目,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2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20)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2年1月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12月3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2年1月至2012月3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2月3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2月3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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